根据《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公开招聘总成绩、考核招聘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情况
公开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情况
考核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公开招聘总成绩、考核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或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898-65360931、0898-65394153
三、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拟定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以海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检集合地点: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大厅(以海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对象
1、公开招聘
根据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12名考生入围体检,其中慢性病预防控制岗3名、食品安全岗2名、检验检测岗3名、科研信息岗2名、计划财务岗1名、文秘岗1名。(名单详见附件1)
2、考核招聘
根据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岗4名考生参加体检。(名单详见附件2)
体检环节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中若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从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标准和费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海南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疾控中心承担。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体检前须详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若因个人违反注意事项影响体检进度或导致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海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到达体检集合地点。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携带有效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期间不得有人陪同,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专用信封,写上姓名由海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
(四)体检期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完毕,必须在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后方可离开;凡擅自离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六)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查,并于中心商定另选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联系人:王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13876784496、13518855006
附件:
1.2023年公开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2023年考核招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2月21日